米兰平台,米兰(中国)课堂教学质量同行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米兰平台,米兰(中国)2017年10月18日发布)
本文件根据《西交教〔2017〕69号 西安交通大学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学校文件”)制订,用于其中教学单位(学院)负责实施的同行评价、教师自评和帮扶办法。
本办法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始试行。
一、同行评价办法
1. 同行评价专家(听课专家)由学院专家和本系(专业)专家组成。学院专家由学院在每学期开学指派,通常为院、系领导(依据《人居学院领导听课制度》)。本系专家由各系自行确定,至少应具有讲师职称。
2. 学院专家每人每学期面向全院开设的课程(可以跨系)随机听课至少2门(依据《人居学院领导听课制度》),向学院教务员提交课程评价表(见学校文件“附件3:西安交通大学课堂教学同行专家评价指标”)。学院教务员汇总后完成“人居学院领导听课评价汇总表”(附件1),汇总表中明确给出每一门课(及具体的任课老师)的评价得分(以下称为“学院评价得分”)。
3. 每学期开学,各系需明确本学期要参加同行评价的课程,制订听课安排,为每一门课程安排本系听课专家,确保听课人至少听一次该课程。根据学校文件,各类实习、毕业设计不参加综合评价,不用安排同行评价;对于有多人上同一个课、每个人课时很少,或者多人分组上同一个课的情况,因学生评价统计数据无法针对具体老师给出客观评价,故不参加综合评价、不用安排同行评价。由于同行评价结果是综合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综合评价与教师绩效考核、职称评定有关,各系要重视此项工作,在制订听课安排时要与任课教师充分沟通,避免遗漏某位老师的某门课程或者因同行评价数据与教师不对应所导致的数据不客观问题。
4. 本系专家听课后,填写课程评价表(学校文件“附件3:西安交通大学课堂教学同行专家评价指标”)交所在系。每学期考试周期间,各系向学院提交汇总的课程评价表和“XXX系课堂教学质量同行评价汇总表”(附件2),汇总表中明确给出每一门课(及具体的任课老师)的评价得分(以下称为“本系评价得分”)。当同一门课、同一位老师由本系多名专家进行评价时,其评价得分如何确定由各系自行确定。
5. 每学期结束后,学院教务员汇总本学期所有参加同行评价课程的学院评价得分和本系评价得分,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各课程(及具体的任课老师)的最终同行评价得分(具体办法另定),上报教务处。
二、帮扶办法
1. 教师首次授课课程的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学校文件第十三条),由教师所在系在学校公布课堂教学综合评价结果后两周内向学院提交“XXX系教师课堂教学帮扶计划”(模板见附件3,每名被帮扶的教师提交一份),按计划实施帮扶,并在帮扶结束后向学院提交“XXX系教师课堂教学帮扶总结”(模板见附件4,每名被帮扶的教师提交一份)。
2. 教师聘期内有1门次所授课程综合评价结果等级为“不合格”的(学校文件第十六条),由教师所在系在该聘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向学院提交帮扶计划,其他帮扶工作要求同上条。
3. 学院对各系实施的上述帮扶工作进行监督,并按教务处要求及时上报帮扶计划和帮扶总结。对于未按上述要求及时对相关教师实施帮扶或帮扶工作开展不利的系,学院将采取措施、督促该系相关工作的开展。
三、教师自评办法
1. 每个学期结束后,教师需对自己本学期承担的课堂教学任务进行自评,向所在系提交自评总结,在所在系备案,备案时间不晚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
2. 各系需制订本系教师的自评办法与执行细则,包括教师自评总结内容与要求、教师自评总结提交时间、教师自评总结备案办法等。教师自评总结内容应体现持续改进性,包括阐述根据上轮课程的经验总结、本轮课程采取了哪些改进措施,本轮教学有哪些不足、计划下一轮如何改进等。有专业认证(评估)要求的系(专业),教师自评总结的形式应符合认证(评估)要求。
3. 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各系汇总上学期的全部教师自评总结,填写“XXX系教师课堂教学自评总结汇总表”(附件5)、提交学院。
4. 学院每学期对各系的教师自评总结工作进行检查,包括检查汇总表、抽检自评总结质量及备案情况等,并根据检查结果在汇总表上填写学院审核意见,按教务处要求提交汇总表。
附件1:人居学院领导听课评价汇总表
附件2:XXX系课堂教学质量同行评价汇总表
附件3:XXX系教师课堂教学帮扶计划(模板)
附件4:XXX系教师课堂教学帮扶总结(模板)
附件5:XXX系教师课堂教学自评总结汇总表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