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实施办法》(西交研〔2019〕151号)文件要求,现制定人居学院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小组
学院成立博士生资格考核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担任组长,设秘书-名。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审定各学科方向的考核方案,确定各学科方向的考核小组成员,审批参加博士生资格考核的学生名单,监督考核过程,组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确定拟获得博士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受理申诉。
二、考核对象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二年级在校生。
在读期间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因学术诚信或个人品德等方面的问题经学院审查认为不适合攻读博士学位者,不得参加博士生资格考核。
参加资格考核的研究生应完成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学习且成绩优良。
三、报名及考核时间
报名时间:
第一步线下报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二年级第一学期
第二步线上网报: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二年级第二学期
考核时间:与公开招考考生同步参加考核。
四、考核方式
资格考核包括材料评议、专业考核、面试三个基本环节,总成绩由专业考核、面试两部分成绩组成,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
1. 材料评议主要审查研究生的贯通培养课程成绩、科研进展及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等,通过材料评议的研究生方能进入专业考核和面试环节。
2. 专业考核采取笔试考试:英语闭卷考试。
3. 面试环节重点考查研究生的科研潜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包括外语)表达和运用能力等综合素质。
五、提交材料
申请参加资格考核的学生,线下报名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1. 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资格考核表及附件材料【硕士课程成绩单(由教学秘书出具并盖章)、参加科研情况简述( 由导师审查并签字)、发表论文复印件、奖励证书复印件】;
2. 专家推荐意见书2份。其中一份须由拟报考导师撰写;
3. 博士生资格申请意愿及计划约谈记录;
4. 文献研究报告。
六、录取方式
全面衡量考生的入学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身体健康状况,德、智、体等方面。根据考生填报的导师及研究方向志愿,首先根据导师优先原则录取;其次,对于同一顺位导师,根据学生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招生指标总量控制下,对于没有被所报导师录取的考生,征得其同意,其他上当年招生目录的导师也可录取。
七、 其他
跨一级学科申请资格考核的硕博贯通培养研究生,参加报考学院的资格考核,考核方式与内容由学院参考本办法自行制定,通过资格考核后应按照报考学科学术型研究生贯通培养方案要求重新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未进入贯通培养的硕士研究生申请参加资格考核前,应完成所报考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贯通培养方案所要求课程且成绩合格,并满足学院资格考核要求。
以直攻博方式进入贯通培养体系的学生,第二学年内完成博士资格审核,通过博士资格审核者占直博录取年度的招生计划。
八、本办法由米兰平台,米兰(中国)负责解释。